如何滿足危險化學品集裝箱運輸的要求?
危險化學品是指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易污染的化工產品。一旦車輛在運輸中引發事故,可能會導致嚴重的衍生事故,后果不堪設想。以下是整理的危險化學品集裝箱運輸和裝卸要求。
1.裝箱前檢查集裝箱,確認集裝箱技術狀況良好并清洗干凈,去掉無關的標志和標牌。
2.包裝前,檢查容器內是否有與所裝危險品性質相沖突的殘留物。如發現問題,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進行處理。
3.包裝前,檢查要包裝的包裝。破損、泄漏、受潮和被其他污染物污染的包裝不得裝箱,泄漏的破損部分和清理后的溢出物交由委托人處理。
4.不允許將性質沖突、滅火方法不同或易污染的危險品裝在同一容器內。如果按照組裝規定與其他貨物組裝,應在箱門附近包裝危險品。包裝應在容器中得到充分支撐和固定。
5.包裝作業時,應根據裝載要求進行包裝,以防止重量和應力集中。
6.裝箱后,關好門,堵好門,并按要求在箱內粘貼危險品標志和與危險品性質相符的標志。
7.熏蒸中的集裝箱應貼有熏蒸警告標志。固體二氧化碳(干冰)用于降溫時,容器外門應標有指示或標志,并注明“內部有危險的二氧化碳(干冰),進入前務必通風!的話”。
8.當集裝箱內裝有易產生有毒氣體或可燃氣體的貨物時,應在卸貨前打開集裝箱的門,充分通風后方可進行裝卸作業。
9、對空的危險品容器進行安全處理;被污染的容器應按規定的要求清洗的地方清洗。
10.清洗或清潔前,應打開裝有有毒物質、傳染性物質和放射性物質的容器,并保持通風。清潔或保潔人員應穿戴合適的防護裝備。洗箱污水未經處理不得排放。